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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自定义同步规则

可以使用同步规则编辑器编辑或创建新同步规则。 需要作为高级用户才能对同步规则进行更改。 任何错误的更改都可能会导致从目标目录中删除对象。 请查看建议的文档部分。 若要修改同步规则,请完成以下步骤:

  • 从桌面上的应用程序菜单启动同步编辑器,如下所示:

    Synchronization Rule Editor Menu

  • 若要自定义默认同步规则,请通过单击同步规则编辑器上的“编辑”按钮(这会创建标准默认规则的副本并禁用它)来克隆现有规则。 使用小于 100 的优先级保存克隆的规则。 优先级可确定在发生属性流冲突时赢得冲突解决的规则(数值更小)。

    Synchronization Rule Editor

  • 修改特定属性时,理想情况下只应在克隆的规则中保留修改属性。 然后启用默认规则,以便修改的属性来自克隆的规则,而其他属性从默认标准规则中选取。

  • 如果修改的属性的计算值在克隆的规则中为 NULL,在默认标准规则中不为 NULL,则中非 NULL 值会胜出并替换 NULL 值。 如果不希望 NULL 值被替换为非 NULL 值,则在克隆的规则中分配 AuthoritativeNull。

  • 若要修改“出站”规则,请从同步规则编辑器更改筛选器。

后续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