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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区对象

存储在工作区根文件夹中的对象包括 文件夹Git 文件夹笔记本文件 (在 Databricks Runtime 11.3 LTS 及更高版本中), 查询仪表板警报试验。 若要对 Workspace 对象执行作,请右键单击该对象或单击对象右侧的 Kebab 菜单图标

对象菜单

从下拉菜单中,你可以:

  • 如果对象是文件夹:
  • 克隆对象。 (文件无法克隆。)
  • 如果对象是笔记本或文件,请下载该对象。
  • 将 URL 或完整路径复制到对象。
  • 重命名对象。
  • 共享对象并设置对象的权限。
  • 将对象移动到另一文件夹。
  • 将对象添加到收藏夹。
  • 将对象移动到回收站。 请参阅删除对象

除本文中列出的过程外,还可执行以下操作:

访问最近使用过的对象

可以通过单击边栏中的“最近使用”图标“最近使用”图标或工作区登陆页上的“最近使用”列来访问最近使用的对象。

注意

删除浏览器缓存和 cookie 后,会清除“最近使用”列表。

移动对象

若要移动对象,请拖放对象,或单击对象右侧的 Kebab 菜单图标 ,然后选择“ 移动

移动对象

删除对象

若要删除对象,请右键单击该对象或单击 “Kebab”菜单图标。 在该对象的右侧,然后选择“ 移动到回收站”。 回收站文件夹的内容在 30 天后永久删除。

若要手动删除回收站中的对象,请右键单击该对象或单击 “Kebab”菜单图标。 在该对象的右侧,然后选择 “永久删除”。

立即删除

可以通过单击 “清空回收站”永久删除回收站中的所有对象。

清空回收站

还可使用 Databricks CLI 中的 databricks workspace deletedatabricks workspace rm 命令以及工作区 API 2.0 中的 POST /api/2.0/workspace/delete 操作删除对象。

注意

如果使用 Databricks CLI 或 Workspace API 2.0 删除对象,则该对象不会出现在回收站文件夹中。

还原对象

若要还原对象,请将对象拖放到另一个文件夹,或单击对象右侧的 Kebab 菜单图标 ,然后选择“ 还原

Restore 对象